宋朝妇女婚姻权利-婚姻-情感表达
一、宋代婚姻制度
宋代婚姻制度主要有三种形式:一是父母包办婚姻,即父母代替子女安排婚姻;二是男方向女方家提亲,即男方通过自己或者命媒妁向女方提出婚姻要求;三是女方通过拜访亲戚朋友或进谒名门,寻求有缘人相助。尽管宋代的婚姻制度在从事物上体现出了社会的自由度,但却无法完全满足妇女自身的需求和权利。
二、女性在婚姻中的地位
宋代封建社会中,男尊女卑的传统价值观得到了进一步的强化,男人被赋予了绝对地位,而女性则被要求尊重男人。因此,女性在婚姻中的地位是非常低下的。婚姻过程中,女方没有参与的权利和发言的机会,也无法反对父母的选择。婚后,女性处于丈夫家庭中显得异常单薄,原来的亲属和朋友也绝迹不到。女性在婚姻中,要么被要求侍奉丈夫及家庭,要么被迫离婚,失去婚姻的权利。
三、妇女维护婚姻权利的途径
宋代的妇女在婚姻中处于不利地位,但是她们并不意味着没有维护自己婚姻权利的途径。比如说,有的妇女会依靠家族势力和社会关系,通过行贿、利用朋友圈等手段,获取更多的资源,来解决和缓婚姻问题。还有一些妇女,会在婚姻问题上使用法律的武器,通过打官司,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最后,仍有一些妇女则会选择逃婚,并躲到丈夫管理不到的地方,来维护自己的婚姻权益。
总之,宋代妇女在婚姻权利方面,尽管处于相对被动的位置,但是她们仍然有多种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利益和权益。在现代社会,妇女的婚姻权利被法律和社会更慷慨的呵护和保护,我们应该珍惜历史所赋予的权利,也应为今天和未来更好的妇女权益持续地开拓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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