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征求(婚姻法征求意见稿)

婚姻法征求(婚姻法征求意见稿)

大家好,感谢邀请,今天来为大家分享一下婚姻法征求的问题,以及和婚姻法征求意见稿的一些困惑,大家要是还不太明白的话,也没有关系,因为下面将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就开始吧!

本文目录

  1. 婚姻法第38条司法解释
  2. 2010新婚姻法有什么变动啊
  3. 中国修改婚姻法的方法
  4. 婚姻法哪几个省实施了

[One]、婚姻法第38条司法解释

〖One〗、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八条

〖Two〗、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Three〗、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Four〗、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Five〗、本条是关于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一方探望子女权利的规定。本条规定是这次修改婚姻法新增加的内容。

〖Six〗、在法理上,探望子女的权利是亲权的一项内容,最早可溯至罗马法中的家长权。婚姻家庭法中的亲权是以主体间特定的亲属身份为发生依据的,父母婚姻关系的终结并不改变父母与子女的血缘身份关系。婚姻法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与义务。因此,在将监护权判给一方的情况下,法律赋予了不直接抚养子女的另一方以探望的权利。

〖Seven〗、在发生探望权利纠纷时,首要的救济方式是双方当事人的协商。双方不应囿于夫妻离异后的冲突纷争上,应从有利子女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对探望的时间、探望的方式,探望期间双方对子女的安排等作出协商。当双方无法就诸上事宜达成一致时,尤其在享有监护权的一方无故拒绝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探望子女时,享有探望权的一方可依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作出判决。

〖Eight〗、婚姻法修改征求意见中,有意见认为由人民法院对探望纠纷作出判决,在司法实践中难以执行。父母对子女的探望权利虽然在1980年婚姻法中虽没有明确规定,但是受法律保护。

〖Nine〗、如果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允许非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探望子女,非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以申请法院变更抚养关系。

〖Ten〗、反对意见认为,享有监护权的一方不允许非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探望子女并不能当然导致抚养关系的变更。

1〖One〗、如果说探望权的设立还兼顾了父母和子女双方权利的话,那么监护权判决则主要考虑了子女身心健康的发展和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保障,它强调的是父母的义务而非权利。

1〖Two〗、如果享有探望权的一方无力抚养子女,或判其抚养子女存在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发展的情形,即使享有监护权的父母一方拒不履行协助义务令其不能探望子女,法院也不能当然判决抚养关系的变更,因为抚养关系变更的出发点不是父母权利的满足而是子女合法权益的保障。

[Two]、2010新婚姻法有什么变动啊

今年颁布的新婚姻法,在原婚姻法的基础上作出了修改.修改后的婚姻法对无效婚姻制度的建立、夫妻财产制度的完善以及过错赔偿制度的确立等问题作了一些原则性的修改.在这次新婚姻法的修改过程中立法机关采取征求全民意见的方式进行讨论和修改,这在我国法律发展史上可谓空前之举.

[Three]、中国修改婚姻法的方法

修改国家法律程序一般需要以下步骤:

1.立法会议或省、市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修改方案,然后进行初步审议。

2.初审通过后,宣布修改婚姻法的决定,进行第一次审查,此时将征求专家、公众的意见。

3.在第一次审查结束后,修改方案将提交给全国、省或市人民代表大会最终审查通过。

4.修改婚姻法需要国务院的批准,修改后的法律将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法律公布。

需要注意的是,修改法律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在遵守相关法律程序的同时,充分考虑到法律对社会和个人的影响。如果您需要修改婚姻法或其他法律,请与相关的立法机构或专业律师联系,并确保您的修改方案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

[Four]、婚姻法哪几个省实施了

我国的婚姻法近来没有取消,全国所有的省份都在实施当中,港澳台地区除外。在我国内地,四川、陕西、广东和福建出现了新的地方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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