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分级?婚姻分等级

婚姻分级?婚姻分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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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1. 七种婚姻等级
  2. 婚姻登记条例
  3. 古代轿子如何分级的八抬大轿是何级别



一、七种婚姻等级

1、磨合期:也叫适应前期,指的是才刚刚结婚一到两年的新人,即婚姻等级中的纸婚、棉婚。刚刚开始的婚姻,是比较脆弱和敏感的。一戳就破了的纸、一烧就没了的棉,如在刀尖上舞蹈,需要摸索着前行。毕竟不比谈恋爱中的磨合,婚姻生活的伊始,要彻底的告别过去,从认可两人的生活开始。



二、适应期:指的是才刚刚稳定下来三到四年的婚姻,即婚姻等级中的皮革婚、花果婚。进入了适应过程的后半段,稍具规模,有点“老夫老妻”的感觉。但“皮革”禁不起拷打,诱惑随处可见,处在该阶段,需要坚定不移的行走。毕竟走过了彼此认可的一段时期,接下来就得继续保持下去。



三、陪伴期:指的是五到六年的婚姻,即婚姻等级中的木婚、铁婚。此时的两个人升华至铁定的高度,即逛街旅行有人陪、心情不顺有人倾听。虽然腻歪的程度不及恋爱时的后期,但起码是笃定的信任与包容,在这一阶段,有点麻烦,毕竟“沉闷”很容易使人胡思乱想,容易提前进入“七年止痒”。



四、裂变期:也叫易离期,指的是七到八年的婚姻,即婚姻等级中的铜婚、陶器婚。“铜器、陶器”一加热就易于变化,可能是长久以来的小问题,抑或是突然闯入的某个人或事,所谓七年之痒,就是说这一阶段“岌岌可危”,很容易被外界或自身影响,而导致婚姻的不复存在。

五、易离期:是属于裂变后期,指的是九到十年的婚姻,即婚姻等级中的陶婚、锡婚。历久弥香,熬过了“七年之痒”,终于在这一阶段得到答案,到底是命中注定还是死撑着不放,懂你的人会不离不弃,若要放手很容易。

六、发展期:指的是十一到十二年的婚姻,即婚姻等级中的钢婚、丝婚。就是两人的精力都已经全部铺在了家庭和孩子身上,亲情早就大于了爱情,习惯了彼此的“可有可无”——自己少有的一点个人空间,也不必时刻报备。

七、发育期:指的是十三到十四年的婚姻,即婚姻等级中的花边婚、象牙婚。每对夫妻的内心都有一个需要关注的焦点,需要双方诚实对待彼此的内心,到了此阶段的两人,也开始慢慢追求对方内心的真正需要和快乐。



二、婚姻登记条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档案局第32号现发布《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民政部部长李学举

2、第一条为规范婚姻登记档案管理,维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婚姻登记条例》,制定本办法。

3、第二条婚姻登记档案是婚姻登记机关在办理结婚登记、撤销婚姻、离婚登记、补发婚姻登记证的过程中形成的具有凭证作用的各种记录。

4、第三条婚姻登记主管部门对婚姻登记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并接受同级地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5、第四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履行下列档案工作职责:

6、

(一)及时将办理完毕的婚姻登记材料收集、整理、归档;

7、

(二)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婚姻登记档案的齐全完整;

8、

(三)采用科学的管理方法,提高婚姻登记档案的保管水平;

9、

(四)办理查档服务,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告知婚姻登记档案的存放地;

10、

(五)办理婚姻登记档案的移交工作。

11、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

(含复婚、补办结婚登记,下同)形成的下列材料应当归档:

12、

(一)《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

13、

(二)《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或者《申请补办结婚登记声明书》;

14、

(三)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地区居民、出国人员、华侨以及外国人提交的《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的各种证明材料

(含翻译材料);

15、

(四)当事人身份证件

(从《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下同)复印件;

16、第六条办理撤销婚姻形成的下列材料应当归档:

17、

(一)婚姻登记机关关于撤销婚姻的决定;

18、

(四)公安机关出具的当事人被拐卖、解救证明,或人民法院作出的能够证明当事人被胁迫结婚的判决书;

19、第七条办理离婚登记形成的下列材料应当归档:

20、

(一)《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

21、

(二)《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22、第八条办理补发婚姻登记证形成的下列材料应当归档:

23、

(一)《补发婚姻登记证审查处理表》;

24、

(二)《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25、

(三)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婚姻登记档案记录证明或其他有关婚姻状况的证明;

26、

(五)当事人委托办理时提交的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当事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和委托书,受委托人本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27、第九条婚姻登记档案按照年度—婚姻登记性质分类。婚姻登记性质分为结婚登记类、撤销婚姻类、离婚登记类和补发婚姻登记证类四类。

28、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判决书副本归入撤销婚姻类档案。

29、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应当在当事人原婚姻登记档案的《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的“备注”栏中注明有关情况及相应的撤销婚姻类档案的档号。

30、第十条婚姻登记材料的立卷归档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与方法:

31、

(一)婚姻登记材料按照年度归档。

32、

(二)一对当事人婚姻登记材料组成一卷。

33、

(三)卷内材料分别按照本办法第五、六、七、八条规定的顺序排列。

34、

(四)以有利于档案保管和利用的方法固定案卷。

35、

(五)按本办法第九条的规定对案卷进行分类,并按照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顺序排列。

36、

(六)在卷内文件首页上端的空白处加盖归档章

(见附件1),并填写有关内容。归档章设置全宗号、年度、室编卷号、馆编卷号和页数等项目。

37、全宗号:档案馆给立档单位编制的代号。

38、室编卷号:案卷排列的顺序号,每年每个类别分别从“1”开始标注。

39、馆编卷号:档案移交时按进馆要求编制。

40、页数:卷内材料有文字的页面数。

41、

(七)按室编卷号的顺序将婚姻登记档案装入档案盒,并填写档案盒封面、盒脊和备考表的项目。

42、档案盒封面应标明全宗名称和婚姻登记处名称

(见附件2)。

43、档案盒盒脊设置全宗号、年度、婚姻登记性质、起止卷号和盒号等项目

(见附件3)。其中,起止卷号填写盒内第一份案卷和最后一份案卷的卷号,中间用“—”号连接;盒号即档案盒的排列顺序号,在档案移交时按进馆要求编制。

44、备考表置于盒内,说明本盒档案的情况,并填写整理人、检查人和日期

(见附件4)。

45、

(八)按类别分别编制婚姻登记档案目录

(见附件5)。

46、

(九)每年的婚姻登记档案目录加封面后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并编制目录号

(见附件6)。

47、第十一条婚姻登记材料的归档要求:

48、

(一)当年的婚姻登记材料应当在次年的3月31日前完成立卷归档;

49、

(二)归档的婚姻登记材料必须齐全完整,案卷规范、整齐,复印件一律使用A4规格的复印纸,复印件和照片应当图像清晰;

50、

(三)归档章、档案盒封面、盒脊、备考表等项目,使用蓝黑墨水或碳素墨水钢笔填写;婚姻登记档案目录应当打印;备考表和档案目录一律使用A4规格纸张。

51、第十二条使用计算机办理婚姻登记所形成的电子文件,应当与纸质文件一并归档,归档要求参照《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

(GB/T18894-2002)。

52、第十三条婚姻登记档案的保管期限为100年。对有继续保存价值的可以延长保管期限直至永久。

53、第十四条婚姻登记档案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进行移交:

54、

(一)县级

(含)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形成的婚姻登记档案,应当在本单位档案部门保管一定时期后向同级国家档案馆移交,具体移交时间由双方商定。

55、

(二)具有办理婚姻登记职能的乡

(镇)人民政府形成的婚姻登记档案应当向乡

(镇)档案部门移交,具体移交时间从乡

(镇)的规定。

56、乡

(镇)人民政府应当将每年的婚姻登记档案目录副本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报送。

57、

(三)被撤销或者合并的婚姻登记机关的婚姻登记档案应当按照前两款的规定及时移交。

58、第十五条婚姻登记档案的利用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59、

(一)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应当建立档案利用制度,明确办理程序,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60、

(二)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利用本机关移交的婚姻登记档案;

61、

(三)婚姻当事人持有合法身份证件,可以查阅本人的婚姻登记档案;婚姻当事人因故不能亲自前往查阅的,可以办理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

62、

(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和安全部门为确认当事人的婚姻关系,持单位介绍信可以查阅婚姻登记档案;律师及其他诉讼代理人在诉讼过程中,持受理案件的法院出具的证明材料及本人有效证件可以查阅与诉讼有关的婚姻登记档案;

63、

(五)其他单位、组织和个人要求查阅婚姻登记档案的,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在确认其利用目的合理的情况下,经主管领导审核,可以利用;

64、

(六)利用婚姻登记档案的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公开婚姻登记档案的内容,不得损害婚姻登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65、

(七)婚姻登记档案不得外借,仅限于当场查阅;复印的婚姻登记档案需加盖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的印章方为有效。

66、第十六条婚姻登记档案的鉴定销毁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67、

(一)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对保管期限到期的档案要进行价值鉴定,对无保存价值的予以销毁,但婚姻登记档案目录应当永久保存。

68、

(二)对销毁的婚姻登记档案应当建立销毁清册,载明销毁档案的时间、种类和数量,并永久保存。

69、

(三)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应当派人监督婚姻登记档案的销毁过程,确保销毁档案没有漏销或者流失,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字。

70、第十七条本办法由民政部负责解释。

71、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三、古代轿子如何分级的八抬大轿是何级别

1、古代等级森严,轿子一般是地位高的人乘坐。清朝规定,凡是三品以上的京官,在京城乘"四人抬",出京城乘"八人抬";外省督抚乘"八人抬",督抚部属乘"四人抬";三品以上的钦差大臣,乘"八人抬"等。

2、古时候讲究明媒正娶,八抬大轿最为隆重。婚姻讲究门当户对,主要表现就是分良贱、重等级。而表现在花轿的使用上就更加明显,宫廷用的是“龙凤喜轿”,满人用的是“满堂红轿”,有些富人用“星星冠喜轿”,而一般汉人用“富贵牡丹喜轿”,小门小户就用“软面轿”。女子婚嫁如果没有坐过花轿肯定会被人嘲笑。

3、顺带一提,用轿子娶亲最早出现在宋代,后来才渐渐成为民俗。女方在家里打扮停当,凌晨男方就会派来迎亲的鲜艳的大花轿,这叫“赶时辰”。根据南宋吴自牧在《梦梁录·娶嫁篇》的记载,如果有几家同时娶亲,谁赶的时间早,将来谁就会幸福美满。

关于婚姻分级的内容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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