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的研究?婚姻法的研究的历史现状

婚姻法的研究?婚姻法的研究的历史现状

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婚姻法的研究这个问题,婚姻法的研究的历史现状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国务院对夫妻的规定
  2. 1950年1月颁布的婚姻法
  3. 中国第一部婚姻法是谁起草的



一、国务院对夫妻的规定

1、国务院规定夫妻不得在同一机关、企事业单位中担任领导职务的政策。

2、这是出于防止夫妻关系影响到工作公正、产生利益冲突、腐败等问题的考虑。

3、此外,在某些行业也有类似的规定,比如在航空领域,夫妻不能同时担任同一架飞机的机长或副机长。

4、需要注意的是,这些规定并非是全面的禁止,而是针对领导岗位或者特定行业而制定的限制,旨在维护工作环境和公正性。

5、值得一提的是,国务院于2019年修订了《公务员法》,取消了夫妻不能在同一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工作的限制。

6、当然,具体落实是否放开还需要参考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和政策。



二、1950年1月颁布的婚姻法

1950年5月1日公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是新中国颁布的第一部法律。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自1981年1月1日起施行,原婚姻法自新法施行之日起废止。2011年8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婚姻法最新司法解释。



三、中国第一部婚姻法是谁起草的

1、1950年4月13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简称《婚姻法》)。这部法律于1950年5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共8章27条,废除了包办强迫、男尊女卑的封建主义婚姻家庭制度,禁止重婚、纳妾、童养媳、干涉寡妇婚姻自由等行为,实行一夫一妻、男女权利平等的婚姻政策,保护了广大妇女的权益。

2、?中央人民政府关于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命令

3、?这是新中国成立后颁布的第一部基本法,在新中国法治史上具有重要的意义。正是这部法律,切实有力地保障了广大妇女儿童的权益,将广大中国妇女从封建婚姻制度下解放出来,为以后颁行的《婚姻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这部在新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史上地位独特的法律的起草过程值得人们去回味。

4、?1948年9月20日至10月6日,解放区妇女工作会议在河北西柏坡召开。10月5日,刘少奇向解放区妇女工作会与会代表介绍了中共中央关于起草《婚姻法》的一些设想和思路。“妇女工作会议开了很久,党中央根据这次会议的情形要发表一个关于妇女工作的决定,以及其他问题的文件如婚姻法等,以便在全国范围里统一妇女运动的方针与政策。”刘少奇说,婚姻问题是妇女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新中国即将成立,我们这么大的一个国家,要有一部统一的《婚姻法》,现在时机已经成熟了,中共中央妇女运动委员会

(简称“中央妇委”)现在就要组织力量起草新婚姻法,建立新民主主义的婚姻制度。

5、?会议期间,刘少奇向邓颖超等中央妇委的同志布置了起草《婚姻法》的工作。刘少奇说:“新中国一成立,你们妇女工作者的任务更重了。有些工作现在就要开始着手准备和研究。”“新中国成立后,不能没有一部婚姻法,我们这么个五亿多人口的大国,没有一部婚姻法岂不乱套了?这个任务交给你们中央妇委,你们马上着手,先做些准备工作。”为了起草《婚姻法》,刘少奇将自己保存的一本1931年毛泽东亲自签发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婚姻条例》交给邓颖超等人,并要求她们深入调查研究解放区的婚姻状况,总结解放区执行婚姻条例的经验教训,反复讨论,再动手起草。

6、?解放区妇女工作会议结束后,中央妇委立即成立了《婚姻法》起草小组

(简称“起草小组”)。该小组由邓颖超主持,成员有中央妇委秘书长帅孟奇,委员康克清、杨之华、李培之、罗琼和曾在上海复旦大学学习法律的王汝琪,由王汝琪执笔。

关于婚姻法的研究到此分享完毕,希望能帮助到您。

声明:本文内容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77788846.com/HrBHJ19f8JoH.html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