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关于房产2016(新婚姻法关于房产加名字规定及流程)-婚姻-情感表达
2016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两项重要法律进行了修订,其中有关婚姻财产方面的规定引起了广泛关注。新婚姻法对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和范围,以及房产的归属、处理等方面都做出了新的规定,下面就来探讨一下新婚姻法关于房产的相关内容。
一、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和范围
根据新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离婚时应当依法分割。但是,双方协议达不成一致的,应当按照法定分割比例进行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包括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共同获取的财产,以及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个人财产的增值部分。其中,个人财产指的是婚前财产和婚姻存续期间个人受赠、继承所得、个人劳动所得等。
二、房产的归属和处理
在夫妻共同财产中,房产可能是最大的一笔资产。那么,夫妻离婚时房产应当如何处理呢?
1、房产归属
(1)婚前房产
如果是婚前一方拥有的房产,在离婚时应当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婚后另一方出资改造或者提高了房屋价值,那么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应当依法分割。
(2)婚后房产
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房产,无论哪一方付出多少,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离婚时应按照法定分割比例进行分割。
2、房产处理
(1)协议处理
双方可以协商达成一致,共同协商购买对方的产权或将房屋出售后平分销售款项。
(2)强制拍卖
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协议,法院可以根据情况进行强制拍卖,并将拍卖所得的款项按比例划分给双方。
总之,在新婚姻法的规定下,夫妻关系的财产权利保障得到了更为明确的法律依据。对于房产的归属、处理等方面,夫妻双方应当尽量达成协议,如无法达成协议,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裁判。最终目的是为了保护家庭的和睦,维护夫妻之间的良好关系,促进家庭的稳定和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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