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成立?婚姻成立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

婚姻成立?婚姻成立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

大家好,感谢邀请,今天来为大家分享一下婚姻成立的问题,以及和婚姻成立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的一些困惑,大家要是还不太明白的话,也没有关系,因为下面将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就开始吧!

本文目录

  1. 教会法婚姻成立的基本原则是
  2. 神设立的婚姻的三个基本意义
  3. 事实婚姻能否成立虐待罪
  4. 不同国家婚姻成立的种类

[One]、教会法婚姻成立的基本原则是

〖One〗、(1)确立了“一夫一妻”和“永不离异”的原则。

〖Two〗、教会法允许以通奸,背教或严重的残酷行为为理由的司法分居,但近代意义上的离婚则不允许。但是未实现的婚姻可以通过一方当事人成为神职人员得到解除,另外也可以在任何情况下由教皇解除。此外,特定情形下,一方当事人皈依基督教可以与仍为异教徒的配偶离婚。

〖Three〗、婚姻不能解除,但如果属于应禁止的婚姻和撤销婚姻则可以宣布无效。同时,教会法对于应禁止的婚姻和撤销婚姻的条件做了详细规定,在应禁止的婚姻中规定了族外通婚制。1215年以前规定为七等亲以内旁系血亲,旁系姻亲,此后规定为四等亲以内旁系血亲。

〖Four〗、(2)规定“双方合意为建立婚姻关系的必备条件”。结婚时要举行宗教仪式。此外,还确定了除“同意”之外的其他决定婚姻有效的必要条件。

〖Five〗、(3)关于婚姻障碍的规则。12世纪和13世纪的教会法简化和放松了早期以血缘关系和姻亲关系为基础的有关婚姻障碍的规则。

〖Six〗、(4)关于婚姻中女性一方地位的规定。教会法坚持在上帝面前婚姻双方当事人平等的原则,承认婚姻义务,忠实义务的相互性。然而,在教会婚姻制度中,肯定了古代世俗法中夫妻不平等的原则,确认妻子处于丈夫的从属地位,而且还规定了对妇女财产以及其一般民事权利的苛刻限制。

〖Seven〗、(5)采用遗嘱继承和无遗嘱继承两种制度,但只限于动产,不动产继承仍由世俗法调整。由于教会的财产有相当部分来自教徒的赠与,特别是遗赠,因此教会更提倡遗嘱继承。关于遗嘱形式,口头遗嘱是许可的,与书面遗嘱一样具有法律效力

[Two]、神设立的婚姻的三个基本意义

第一,神希望通过两个人终身的委身来达到彼此合一,让夫妻来共同反映出神的形象。在婚姻过程中,撒旦就像顽皮的小孩,经常给家庭投掷小石子,让夫妻发生争吵。神的合一体现在,爱对方并非仅仅因为对方可爱,而是要连那不可爱的也一并包容、接纳。第二,婚姻是彼此依存的关系。第三,婚姻是为了扩大神的产业。一个健康的家庭里,需要妈妈的温柔细腻,也需要爸爸的宽广慈爱。

[Three]、事实婚姻能否成立虐待罪

〖One〗、虐待罪(刑法第260条),是指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捆绑、冻饿、限制自由、凌辱人格、不给治病或者强迫作过度劳动等方法,从肉体上和精神上进行摧残迫害,情节恶劣的行为。

〖Two〗、是事实婚姻当然是可以成立虐待罪的

[Four]、不同国家婚姻成立的种类

〖One〗、这是指缔结婚姻当事人必须到法律指定的国家机关办理登记手续,领取结婚证书,婚姻才告成立。中国、日本、朝鲜、蒙古、法国、比利时等大多数国家都要求结婚进行登记,但是登记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也不尽相同。英、美等国也大都要求登记结婚,以防实质要件欠缺的当事人举行婚礼。

〖Two〗、这是指结婚当事人必须按照其信仰的宗教的教规完成一定的宗教仪式,婚姻才能成立。不同的宗教教规对婚姻的方式有着不同的要求。在西班牙、希腊、伊朗等国家,宗教婚姻是唯一合法有效的结婚方式。

〖Three〗、法国、德国、罗马尼亚等不仅要求当事人进行结婚登记,而且要按照法律规定举行仪式,婚姻才有效力。美国有一些州规定除了登记结婚之外,还必须举行宗教仪式。英国、巴西、丹麦、瑞典等允许当事人在宗教仪式和民事登记方式中任选一种,都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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