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调解记录模板(婚姻调解室)-婚姻-情感表达
2019年1月1日,本调解委员会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对于夫妻双方的财产分割进行了调解。现将调解过程进行记录。
1. 调解委员会介绍
调解委员会由擅长法律、心理学、社会工作等方面的专业人员组成,旨在对夫妻双方进行客观、公平、合理的分割财产,并协商达成合理的解决方案。
2. 双方陈述意见
A先生认为他的劳动所得是夫妻共同财产,应该按照比例分配。但是,房产是他个人在婚前所购买,因此不应该进行分割。同时,他认为夫妻的财产分割应该由双方共同商定,并且不能过于苛刻。
B女士认为A先生所购买的房子是由两人共同维护、使用和维修的,因此应该进行分割。此外,她表示要保留自己的财产和父母给予的财物。
3. 调解委员会的分析和判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我们认为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婚后共同取得的财产,包括工资、奖金、股票等。而婚前财产则指双方在婚前所拥有的财产。在此基础上,我们认为A先生购买的房子是A先生婚前所拥有的财产,因此不应该进行分割。
此外,根据双方陈述的情况,我们认为B女士所拥有的财产和父母给予的财物应该被视为个人财产,不应该进行分割。
4. 达成协议
根据调解委员会的分析和判断,A先生的房产不应该进行分割,而B女士的个人财产和父母给予的财物也不应该进行分割。因此,双方互不影响,各自保留自己的财产。
5. 结束语
本次调解以公正、合理、公平为原则,旨在帮助夫妻双方达成共识,化解纠纷。希望夫妻双方可以以此为借鉴,尊重彼此的权益,共同维系家庭的和谐与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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